杜海亮自2018年起于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宁波地区。他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专注行政诉讼、土地与房产等领域。曾处理多类复杂法律关系案件,此次成功办理政策性房屋执行异议案,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一、律师背景与执业领域</strong>
杜海亮,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开始执业。他拥有浙江警察学院法学本科学历以及浙江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历。2014年至2017年任职于市级公安机关,积累了公法实务经验与案件研判能力,2015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7年加入律所,2022年晋升为合伙人。多年来,他专注于行政诉讼、土地与房产、建设工程、经济纠纷四大核心领域,还担任多家市级机关单位、区级机关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政策性房屋执行异议案背景</strong>
案外人甄某某、郝XX与被执行人潘XX就宁波市某区某镇某村一套大龄青年解困房存在转让关系。2017年10月,双方签订转让协议,约定房屋总价61万元。甄某某、郝XX支付56万元购房款,装修入住并一直占有使用。2019年,二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因政策规定,房屋自结算之日起满5年方可过户,过户时间未到。2020年,潘XX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强制执行,案涉房屋被查封。甄某某、郝XX提出执行异议,并将剩余5万元尾款交付法院执行专户。
三、律师办案过程</strong>
杜海亮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收集转让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收条、物业费缴纳证明等材料,以佐证案外人在房屋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合法占有房屋的事实。庭审中,他重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主张案外人已按约支付大部分房款且主动交付尾款,未办理过户是因政策限制,非自身过错。
四、案件结果与典型意义</strong>